关于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核查情况的公告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198号)有关精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6日,对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考试资格核查,现将未通过核查人员及原因公告如下:
1.未通过考后核查人员及原因(见附件1)
2.申诉方式
因疫情防控原因,个人申诉主要采取录音电话申诉的方式。对核查结果存有疑义的人员,拨打报名时所在地域的审核电话(见附件2)进行申诉。电话受理时间:2022年3月9日至10日(8:30-11:30,14:30-17:00),申诉电话仅在申诉期内使用。
3.已通过考试资格核查的人员(未公示人员),证书领取通知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内公示公告)或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通告)。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