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执业药师注册证电子证书的公告
2024年第3号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等“四电”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101号)和《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2022年下半年重点任务的通知》(豫数政办〔2022〕7号)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证照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4年1月8日起启用执业药师注册证电子证书,并在我局网站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此次执业药师注册证电子证书发放范围为自2024年1月8日起,由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执业药师电子证书书样式、记录内容与纸质证书一致,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使用规定与纸质证书相同。
三、申请人可打开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电子证书”栏目查看执业药师电子证书内容,登录后可下载执业药师电子证书,电子证照系统向申请人手机号码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电子证书发放信息及登录账号密码。
四、公众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电子证书”栏目查验证书真伪及证书信息,也可以向审批发证机关申请查询。
五、2024年1月8日前已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执业药师注册证书仍继续有效使用。如有需要将纸质证书转换为电子证书的申请人可向我局提出转换申请,转换获取的电子证书将同步在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平台上公示。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yjj.henan.gov.cn/2024/01-08/2881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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