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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日期: 2020-11-03 10:30:54 作者: 刘雪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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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一)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

不真实不合法—不予受理,报告

不准确不完整—退回、更正补充

内容有误—重开或更正

金额有误—重开

记账凭证

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

除特殊情况外,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及张数

共同分担支出,保存原始凭证单位开具分割单

(二)会计账簿

1.编制会计报告的依据

2.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账

3.连续编号、不得私设、发生更正(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

二、会计年度

(1/1—12/31;半年、季度、月度)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每一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度。

三、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或人民币+一种外币,报告折算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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