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1.速度对称原理
平均流动率=资产的平均到期日/负债的平均到期日
平均流动率>1,表示资产运用过度;
平均流动率<1,表示资产运用不足。
2.(1)“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资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实收股本+公开储备
附属资本=一定比例的普通准备金+长期次级债务,其规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 100%。
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4%,总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8%
(2)“巴塞尔协议Ⅲ”
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要求上调至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提高至4.5% ;
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为1% ;
要求商业银行设立“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 2.5% ;
各国可根据情况要求银行提取 0-2.5%的逆周期缓冲资本。
此外,还提出了 3%的最低杠杆比率以及 100%的流动杠杆比率和净稳定资金来源比率要求。
3.我国《资本办法》规定:
监管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实收资本/普通股、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如优先股及其溢价)、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二级资本=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最低资本要求: